《八月事忌》
《千金方》曰:“勿食萌芽,傷人神膽,喘悸,脅肋氣急。勿多食新薑,勿食生蒜,勿食豬肺,及飴和食,令人發疽。勿食雉肉,勿食豬肚,冬成嗽疾。”
《本草》云:“勿食獐肉,動氣。勿食芹菜,恐病瘕,發則似顛,小腹脹。勿食生蜜,勿多食生果,勿食雞子,傷神。勿食蟹,霜降後方可食。蟹蓋中膏內有腦骨,當去勿食,有毒。”
《雲笈七簽》曰:“起居勿犯賊邪之風。勿多食肥腥,令人霍亂。”
《千金月令》曰:“秋分之日勿殺生,勿用刑,勿處房帷,勿吊喪問疾,勿大醉。君子當齋戒靜專以自檢。”
“二十九日忌遠行,水陸不吉。”
《雲笈七簽》曰:“是月初八日,勿買布買鞋履附足,大忌。”
《楊公忌》曰:“二十七日不宜問疾。”